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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++中的关键字virtual

时间:2022-7-19    作者:范文泉    分类: 编程


virtual在英文中表示“虚”、“虚拟”的含义。c++中的关键字“virtual”主要用在两个方面:虚函数与虚基类。下面将分别从这两个方面对virtual进行介绍。

1.虚函数
虚函数源于c++中的类继承,是多态的一种。在c++中,一个基类的指针或者引用可以指向或者引用派生类的对象。同时,派生类可以重写基类中的成员函数。这里“重写”的要求是函数的特征标(包括参数的数目、类型和顺序)以及返回值都必须与基类中的函数一致。如下所示:

class base
{
    int a,b;
public:
    void test(){ cout<<"基类方法!"<<endl; }
        virtual ~base(){}
};

class inheriter:public base
{
public:
    void test(){ cout<<"派生类方法!"<<endl; }     //重写基类方法
};

可以在基类中将被重写的成员函数设置为虚函数,其含义是:当通过基类的指针或者引用调用该成员函数时,将根据指针指向的对象类型确定调用的函数,而非指针的类型。如下,是未将test()函数设置为虚函数前的执行结果:

base *p1=new base;
base *p2=new inheriter;
p1->test();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/输出“基类方法”
p2->test();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/输出“基类方法”
在将test()函数设置为virtual后,执行结果如下:

base *p1=new base;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/p1指向base类
base *p2=new inheriter;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/p2指向inheriter类
p1->test();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/输出“基类方法”
p2->test();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/输出“派生类方法”

如此,便可以将基类与派生类的同名方法区分开,实现多态。

说明:

1.只需将基类中的成员函数声明为虚函数即可,派生类中重写的virtual函数自动成为虚函数;

2.基类中的析构函数必须为虚函数,否则会出现对象释放错误。以上例说明,如果不将基类的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,那么在调用delete p2;语句时将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,而不是应当调用的派生类的析构函数,从而出现对象释放错误的问题。

3.虚函数的使用将导致类对象占用更大的内存空间。对这一点的解释涉及到虚函数调用的原理:编译器给每一个包括虚函数的对象添加了一个隐藏成员:指向虚函数表的指针。虚函数表(virtual function table)包含了虚函数的地址,由所有虚函数对象共享。当派生类重新定义虚函数时,则将该函数的地址添加到虚函数表中。无论一个类对象中定义了多少个虚函数,虚函数指针只有一个。相应地,每个对象在内存中的大小要比没有虚函数时大4个字节(32位主机,不包括虚析构函数)。如下:

cout<<sizeof(base)<<endl;                        //12
cout<<sizeof(inheriter)<<endl;                   //12

base类中包括了两个整型的成员变量,各占4个字节大小,再加上一个虚函数指针,共计占12个字节;inheriter类继承了base类的两个成员变量以及虚函数表指针,因此大小与基类一致。如果inheriter多重继承自另外一个也包括了虚函数的基类,那么隐藏成员就包括了两个虚函数表指针。

4.重写函数的特征标必须与基类函数一致,否则将覆盖基类函数;

5.重写不同于重载。我对重载的理解是:同一个类,内部的同名函数具有不同的参数列表称为重载;重写则是派生类对基类同名函数的“本地改造”,要求函数特征标完全相同。当然,返回值类型不一定相同(可能会出现返回类型协变的特殊情况)。

2.虚基类
在c++中,派生类可以继承多个基类。问题在于:如果这多个基类又是继承自同一个基类时,那么派生类是不是需要多次继承这“同一个基类”中的内容?虚基类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

简而言之,虚基类可以使得从多个类(它们继承自一个类)中派生出的对象只继承一个对象。虚继承的写法如下:

class mytest:virtual public base
{
};

base称为mytest类的虚基类。假设base还是另外一个类mytest2的虚基类,对于多重继承mytest和mytest2的子类mytest3而言,base的部分只继承了一次。如下:

class base
{
    int b;
public:
    virtual void test(){ cout<<"基类方法!"<<endl; }
    virtual ~base(){};
};

class mytest:virtual public base
{
};

class mytest2:virtual public base
{
};

class mytest3:public mytest,public mytest2
{
};

cout<<sizeof(mytest)<<endl;                  //输出12
cout<<sizeof(mytest2)<<endl;                 //输出12
cout<<sizeof(mytest3)<<endl;                 //输出16,

若在base中添加一个int型成员,则输出20
mytest类与mytest2类的大小为什么是12?这是因为它们在虚继承自base类后,添加了一个隐藏的成员——指向虚基类的指针,占4个字节。而base类本身占8个字节,因此它们的大小均为12。而对非虚继承而言,是不需要这样的一个指针的。而mytest3类的大小为sizeof(base)+sizeof(mytest-base)+sizeof(mytest2-base),即16。

说明:

1.若一个类多重继承自具有同一个基类的派生类时,调用同名成员函数时会出现二义性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可以通过作用域解析运算符澄清,或者在类中进行重新定义;

2.继承关系可能是非常繁复的。一个类可能多重继承自别的类,而它的父类也可能继承自别的类。当该类从不同的途径继承了两个或者更多的同名函数时,如果没有对类名限定为virtual,将导致二义性。当然,如果使用了虚基类,则不一定会导致二义性。编译器将选择继承路径上“最短”的父类成员函数加以调用。该规则与成员函数的访问控制权限并不矛盾。也就是说,不能因为具有更高调用优先级的成员函数的访问控制权限是"private",而转而去调用public型的较低优先级的同名成员函数。

3.纯虚函数
若一个类的成员函数被声明为纯虚函数,则意味着该类是ABC(Abstract Base Class,抽象基类),即只能被继承,而不能用来声明对象。纯虚函数通常需要在类声明的后面加上关键词“=0”。

当然,声明为纯虚函数并不意味着在实现文件中不可对其进行定义,只是意味着不可用抽象基类实现一个具体的对象。